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官署名。简称八番顺元宣慰司。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1279),招降卧龙番、大龙番、小龙番、程番、罗番、石番、方番、卢番、洪番等部(均在今贵州惠水一带),置八番罗甸宣慰司以统之。十九年,置顺元等路宣慰司,统贵州(今贵州贵阳)、金竹府(今贵州长顺境)及顺元路诸部(今贵州修文、开阳、黔西等县境)。二十九年,八番、顺元两司合并,置司于贵州。八番宣慰司曾一度划归四川行省管辖,后定制隶于湖广行省。
官署名。简称八番顺元宣慰司。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1279),招降卧龙番、大龙番、小龙番、程番、罗番、石番、方番、卢番、洪番等部(均在今贵州惠水一带),置八番罗甸宣慰司以统之。十九年,置顺元等路宣慰司,统贵州(今贵州贵阳)、金竹府(今贵州长顺境)及顺元路诸部(今贵州修文、开阳、黔西等县境)。二十九年,八番、顺元两司合并,置司于贵州。八番宣慰司曾一度划归四川行省管辖,后定制隶于湖广行省。
官名。明代设置,为通政使的副职,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参见“通政使司”。
女官名。唐、金都设此官,正八品,掌锦彩丝帛等事。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金史·百官三·宫人女官》。
官名。《周礼·地官·廪人》郑玄注:“大祭祀之谷,籍田之收,藏于神仓者也。”北周采取其意置神仓中士,正二命; 神仓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司仓中大夫。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各种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时服,绫、罗、纱、縠、绵、布、鞋、席、纸、染料,市舶、榷货务、三府公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职掌不详,其下设有均工下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即乘黄令。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
即“北府宰相”。
即“北(大王)院郎君”。
官署名。西夏元昊建国初期设置, 掌御马供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