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剌赤
元朝怯薛执事名。典车马,又译 “兀刺阿臣” (意为“马夫”),驿站马夫及掌铺马者亦用此称。
元朝怯薛执事名。典车马,又译 “兀刺阿臣” (意为“马夫”),驿站马夫及掌铺马者亦用此称。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隶大理寺右治狱,掌断迄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事。参见“大理寺右治狱”。
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守阙军将为守阙进义副尉, 秩未入流。
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二阶,秩从四品中。元改为中引大夫,十四阶第二阶,从二品。官名。金置,为从四品中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官名。东晋元帝太兴元年(318)使员外散骑侍郎二人与散骑侍郎通员当值,故名。后增至四人,属散骑省。职同散骑侍郎,参平尚书奏事,兼掌侍从、讽谏,地位较高。南朝属集书省,宋以后地位渐低,常授衰老之士,多为
官名。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明朝为皇帝讲读经史,除经筵仪外,另有日讲,称“小经筵”。清初沿其制,于顺治十二年(1655)选满、汉词臣八人为日讲官,定每年春、秋二季经筵之后,按日进讲,春讲到夏至日止;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拟、缮汉文票签,撰拟制、诏、诰、敕、祝文、赐谥号、封号等御制文字,缮写御制诗文集、宫殿匾额、楹帖、碑文,登录“外纪簿”等事。设汉侍读二人,汉中书二十七人,供事四人。此
府的等级之一。元制,直隶于省的府称为直隶府,与路居于同等的地位。
官名。法曹长官。西晋末丞相府置。东晋、南朝宋公府、将军府沿置。南朝宋七品。北宋仅置于开封府,正七品下,掌检定法律,审议、判决案件等,徽宗崇宁三年(1104)后无闻。又为“法曹行参军”、“法曹参军事”省
见“抚谕使”。官名,或称抚谕使,掌管安抚慰问事。参看“抚谕使”条。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领镇军乐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