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吕刑》指出当时(西周时)主审案件的刑官,可能出现五种偏差:“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即依仗自己权势随意处理,或乘机和报恩怨,或暗中受到权势者的牵制,或乘机敲榨勒索,或贪赃枉法。若审判官
宋朝天章阁待制省称。
官署名。金置,属少府监,明昌七年并入祗应司;掌造内外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并三国生日等礼物,织染文绣两署金线。其长官称令,从六品,副长官称丞,从七品。见《金史·百官二·少府监·
官名。太子左、右卫率府所属勋府次官。佐勋卫中郎将统勋府卫士。
官署名。金朝中都管理木材的机构。设使、副使、判官领场事,秩从八品、正九品。下设司吏一人,库子四人,花料一人,木匠一人。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
官名。北齐于太子率更寺置中盾署,有令及丞,掌周卫禁防,漏刻钟鼓。
①官府公文之一。诸司相质,其制有三: 关、刺、移。刺,即刺举之。唐朝为尚书省诸司相质公文,宋朝为尚书省对六部之移文。②常用文书之一。官员互谒,以此通报。
即“岭北等处行中书省”。
宋朝资政殿大学士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