俸钞折色制
明代俸禄制度,洪武时百官俸禄全给米,间以钱钞,惟九品杂职全支米。其后钞价日贱,又折米为布;布价又跌,官俸因此日薄。中叶以后官员俸给有两种支给办法,一为本色,一为折色。本色包括三项:即月米、折绢米、折银米。月米不问官的大小均为一石;折绢,绢一疋当银六钱;折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折色包括两项:即本色钞与绢布折钞。绢每疋折米二十石,布一疋折米十石。文武官俸正一品者,本色仅占十分之三,递增至从九品,本色至十分之七。
明代俸禄制度,洪武时百官俸禄全给米,间以钱钞,惟九品杂职全支米。其后钞价日贱,又折米为布;布价又跌,官俸因此日薄。中叶以后官员俸给有两种支给办法,一为本色,一为折色。本色包括三项:即月米、折绢米、折银米。月米不问官的大小均为一石;折绢,绢一疋当银六钱;折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折色包括两项:即本色钞与绢布折钞。绢每疋折米二十石,布一疋折米十石。文武官俸正一品者,本色仅占十分之三,递增至从九品,本色至十分之七。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佐官。见“中政院”。
官名。为国会议长的副职,见“国会议长”。
见“骐骥院使”。
官名。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康熙三年(1664)设。左、右翼各一人。由统领于本翼前锋参领内选拟引见充补。掌章奏文移。
官署名。参见“御茶膳房”。
官名。明朝武职土官,非泛指。设置于湖广、云南、贵州某些苗民区,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世袭。
刑部之别称。
官名。即都官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都官郎中为司仆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官郎中”条。
隋郡主簿名目之一。见“郡迎新主簿”。
官 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河南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分设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