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中掌刑事判牍者称刑名,或刑席,也称刑名师爷。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
官名。清置,为会考府的主官。见“会考府”。
官名。见“典客令”。
官名。《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海常严侯苏弘条: “以伏波司马得南越王建德侯。”官名,汉置,掌领兵征伐。《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海常严侯苏弘,以伏波司马得南越王建德侯。”《后汉书·宋均传》:
官名。明清工部宝源局之职官。明朝设大使一人,正九品。掌局事。清朝置二人,正九品,由本部笔帖式内保送。掌理库藏。官名,清朝置。宝源局是工部所属的铸钱机关,掌铸铜钱。其长官称“鼓铸”,由工部右侍郎兼任,局
官名,汉置,为蚕官令之副,佐蚕官令掌蚕事祭礼。详“蚕官”条。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北部曹次官,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魏书·慕容白曜传》:“高宗即位,(白曜) 拜北部下大夫。袭爵,迁北部尚书。”四品上。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废。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佐官,秩从二品,员额二人。
官名。春秋置。掌管官府商业贸易。《国语·晋语四》: “工、商食官。”韦昭注: “商,官贾也。”
“太子中卫率”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