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庶子
侯的家臣之一。《战国策·秦策》记甘罗年十二,为文信侯少庶子。汉承秦制,规定列侯置庶子一人,与家丞同主侍侯,理家事。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丞,但得置庶子一人。三国魏亦置,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侯的家臣之一。《战国策·秦策》记甘罗年十二,为文信侯少庶子。汉承秦制,规定列侯置庶子一人,与家丞同主侍侯,理家事。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丞,但得置庶子一人。三国魏亦置,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快行,又名快行家,为宋朝宫廷中的吏役,供奔走传达命令之役,皇帝出行时随从执衣服器物。元代也有;蒙古语作“贵由赤”。
海关海事部灯塔科与地方机构灯塔班的洋员。见“海事部”。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都曹长官,协助尚书令、仆射综理各曹事务,位居诸尚书之首。为之者多兼侍中,常迁为尚书令、仆射或三公。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官名。南朝、北齐皆置。见“细作署”。官名。南朝梁设此官,属少府卿,掌制精美器玩之物,其佐官有丞。北齐细作署设令及丞,为该署长官,职掌与梁同。见《隋书·百官上、中》。
官名。秦汉有太仓令及丞,北齐始置太仓署,亦以令丞为正副主官,属司农寺。隋沿置,置令二人,属官有米廪四人,谷仓督四人,盐仓督二人。唐制,太仓署令三人,掌谷物廪藏,丞二人,属官有府、史,监事。
丞相府僚属名。汉朝置,三国、西晋沿置,秩二百石。协助东曹掾管理二千石长吏任免事务。不置掾时,即为东曹主官。详见“东曹”。官名,汉置,为公府属官,位在掾下,掾为正,属为副,佐掾掌二千石长吏的任命和调动,
即“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周朝置。掌捕杀猛兽,获取皮革齿须等珍异物资。《周礼·秋官·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设弧张,为阱护以攻猛兽,以灵鼓殴之。若得其兽,则献其皮革齿须备”。官名,周设此官,掌
官名。门下省次官。十六国北凉曾置。唐玄宗天宝元年 (724) 至肃宗乾元元年 (752) 以及代宗大历二年 (767) 以后迄于五代,皆为“黄门侍郎”之改名,常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为宰相。宋朝初年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考查全镇马匹卫生医药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