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二十日国民党政府公布《行政院组织法》,设立侨务委员会,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次年四月改隶国民党中央党部,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仍隶属于行政院。掌理本国侨民的移殖、保育等事务,惟得以不与各部会及驻外使馆职权相抵触者为限;关于主管事项,对于驻外领事得指挥之。设委员长一人,副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并在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七至九人,下设秘书、侨务管理、侨民教育三处。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二十日国民党政府公布《行政院组织法》,设立侨务委员会,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次年四月改隶国民党中央党部,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仍隶属于行政院。掌理本国侨民的移殖、保育等事务,惟得以不与各部会及驻外使馆职权相抵触者为限;关于主管事项,对于驻外领事得指挥之。设委员长一人,副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并在委员中指定常务委员七至九人,下设秘书、侨务管理、侨民教育三处。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官名。西汉于王国置食官长,《汉书·文三王传》记梁平襄王有食官长,为王国主膳食之官。南朝宋齐梁陈沿置。北齐皇子王国与诸王国亦置食官长。隋于诸王府置食官长及丞各一人,唐沿置于亲王府,长正九品下,丞从九品下
官名。清末邮传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核本部事务。宣统三年(1909),改邮传大臣。官名。清末置,为邮传部的长官。见“邮传部”。
官名。明清吏科之谏官。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四人,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又南京吏科亦设一人。分掌吏部引选之诸旨,外官领文凭之画字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武宗至大二年(1309),掌阿速军士。置营潮河、苏沽川(古北口内),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官同左阿速卫 。下辖行军、把门千户所九翼。官署名。元置,是侍卫亲军
官名。战国置。掌持旌节出使。《韩非子·八经》: “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
少傅之别称。
官名。南宋改敦武郎置,为正八品武阶官。
官名。北宋开封府长官,从三品。不常设,而别以权知开封府事为长官。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之,曰一人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