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仪局
官署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 改原擎执局而置,属宣徽院。掌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五年改侍仪司。元朝属礼部,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置,正四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正三品衙门。设侍仪使四人,引进使知侍仪事二人,掌朝觐之礼。明初沿置。初为从五品衙门,洪武四年(1371)改从七品。九年罢,改置殿廷仪礼司,后改置鸿胪寺。
官署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 改原擎执局而置,属宣徽院。掌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五年改侍仪司。元朝属礼部,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置,正四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正三品衙门。设侍仪使四人,引进使知侍仪事二人,掌朝觐之礼。明初沿置。初为从五品衙门,洪武四年(1371)改从七品。九年罢,改置殿廷仪礼司,后改置鸿胪寺。
官名。元置,为太史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二人。
官衔名。唐初中书舍人掌草拟诏敕,称知制诰。玄宗开元(713—741)以后,或以尚书省诸司郎中等官领其职,称兼知制诰。其后翰林学士入院一年即加此衔,专掌内制,草拟机密诏令; 以他官兼者则掌外制,起草政府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掌制造弓矢。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双搭、成吉里、通州三弓局,各置大使、副使一员。
官名。宋朝安抚司之副职,协掌军务、治安。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同知之下,协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从六品。有自己所
官名。西晋分民曹郎置,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东晋、南朝以右民郎并入,属左民尚书。北魏复分置,初属左民尚书,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属度支尚书。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北魏孝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石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战国秦置。又称大啬夫,即县令、长。《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鹖冠子·王铁》:“五乡为县,县有啬夫治焉。”官名。秦置,为县的行政长官,即县令、长之职。见“啬夫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即印章与绶带的合称。
见“都大提举茶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