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侍卫处最高长官。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正一品。定额六员,以勋戚大臣充任,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掌统领侍卫处,董帅侍卫亲军,偕内大臣、散秩大臣翊卫扈从。平时,率所属会于太和门以坐班。
官名。见“公府水曹”。
官名。唐朝始置。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即置,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玄宗开元十一年(723) 太原府亦置,以少尹为之。辽、金诸京留守司置,位次于留守、同知留守事。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本标粮饷服装等事,步马标兼管军械。
宋代置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多为内侍和武臣的高级阶官,朝参时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
官名。清初内工部之属官。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各一人,隶于总理之下。分掌宫廷缮修工程之事。后省。
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为地方性长官,掌千人。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
官署名。简称东平兵马司。元朝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置,掌辖境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见“果上人”。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铅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