佽飞令丞
官名。汉武帝改左弋为佽飞,详见“左弋令丞”。
官名。汉武帝改左弋为佽飞,详见“左弋令丞”。
官名。东魏置。掌邺城宫殿的营建,属营构大将。见《魏书·张熠传》。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毳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唐始制,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记、典记之佐,协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番署加印,然后授行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
官名。清置,清朝中央六部、理藩院等,皆置堂主事,掌文案章奏;初四品,后定为六品。见《清史稿·职官一、二》。官名。清代于六部和理藩院均于堂官办公处所设堂主事,多以满人及汉军充任。因为尚书、侍郎有的不熟识
武官名。三国魏曾以许定为之,不常置,见《三国志·魏书·许褚传》。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奉命出使之人。《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官名,即使臣,掌奉诏去办理某事,事毕即罢。《后汉书·孝献帝纪》:“帝避正殿请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轻系。”《三国志·魏书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十二月二十四日置,以为军器监长官,十一年罢; 肃宗乾元元年(758)又置,领弩、甲二坊。官名。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废军器监,置军器使,有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判官二
官署名。金朝置。掌宫内外监户及皇室地土、钱财、差役,泰殿前都点检司。置提点、正副监、丞、直长等职。官署名,金朝置。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其官有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副监,从六品。丞,从七品
官名。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掌局事。雍正三年(1725)设二人,一由大臣中钦派,一由本部尚书、侍郎内简派。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