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军制,除海军官佐外,海军另有航务、军医、造械、造舰、军需、军乐等各类事务官和技术官,其军衔自中将至准尉,合称海军同等官。
清朝官员之俸饷。指王公百官额定之俸禄。有俸银、俸米、俸缎等名目。凡官俸皆分别依等发放。宗室之俸分二十一等,公主格格之俸分十四等,世爵之俸分二十七等,文职官之俸分十等,八旗武职官之俸分九等,绿营武职之俸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殷虚编》第三三二片: “贞,勿乎(呼)寇伐工。”参见“多寇”。
1、在编制的官,与编制以外的官相对说的,并说明此官不是赠官。2、正职,与副职相对说的。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二人,五、六品不等。原由典狱司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兼充,三十四年改为专差,由本部员外郎、主事中奏补,任期二年。掌领本部南、北两监事务。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始置,管辖行在宗子,设权主管一人领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
文书名。清朝高级官衙间相互行文时使用的平行文书。如在京部院衙门之间、各部院与各省总督、巡抚、将军、都统之间、总督与巡抚之间等相互行文时均用之,文武衙门之间,如督抚与提督、巡抚与总兵、布按二司与参将、游
爵名。立功异域封万里侯。《后汉书·班超传》“超问其状,相者指曰:生燕颔虎颈,飞而食肉,此万里侯相也。”
官名。南宋初年置,为临安府副长官。孝宗乾道七年(1171),改置判官领其事。九年复置。
官名。亦作押衙。唐、五代方镇使府置,尽掌节度使衙内之事,管领仪仗、侍卫; 有左右押牙、左右厢都押牙等名目; 都押牙尤为军府重职,位兵马使上; 诸州亦置军事押衙、都押衙等职。党项夏州政权定难军节度使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