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人
① 周朝武官代称。《诗经·大雅·板》: “价人维藩,大师维垣。”郑玄注: “价,甲也,被甲之人。谓卿士掌军事者。”② 吏名。唐朝太府寺平准署置十人,少府监、互市监置四人。掌市场价格调节。
杂任职名。唐于太府寺平准署置十人,少府监所属的互市监置四人,掌管物价。
① 周朝武官代称。《诗经·大雅·板》: “价人维藩,大师维垣。”郑玄注: “价,甲也,被甲之人。谓卿士掌军事者。”② 吏名。唐朝太府寺平准署置十人,少府监、互市监置四人。掌市场价格调节。
杂任职名。唐于太府寺平准署置十人,少府监所属的互市监置四人,掌管物价。
辛亥革命时非省会地区所设的军政机构。军政分府掌管一个地区的军事和民事,其设置地点,多系清代道治或府治地方。这些军政分府(个别地方迳称军政府),有的依省军政府例亦设都督或并设副都督,有的则用军政长、总长
官名。十六国后凉吕光置。《晋书·秃发乌孤载记》: “吕光遣使署(乌孤)为假节、冠军大将军,河西鲜卑大都统,广武县侯。”
即总领之意。东汉以后或用作“录尚书事”的省称。“录”的意思是“总领”,如“录尚书事”,意即“总领尚书事。”“录”始于东汉,但仅限于“录尚书事”,未见“录”其他事。《后汉书·章帝纪》:“行太尉事节乡侯憙
武臣的差遣职务。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掌宫内治安事务。参见“巡检司”。
官名。北齐设置,见“中尚食局典御”。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采铅之事。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秩五品。
官署名。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掌管内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并办理与俄罗斯、廓尔喀等国的交涉、通商及入贡事宜。崇德三年(1638)改蒙古衙门设。以承政为主官,
官署名。北齐置,设仓督,隶司农寺导官署。
汉朝丞相或三公处理政事之处。因官署避用朱门,厅门涂成黄色,故名。北朝齐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阁。南朝陈三公开黄阁,听事寝堂,置鸱尾。故黄阁亦作为三公代称。1、黄阁,也作“黄閤”。指
左右丞的通称。唐宋金元诸代以左丞统辖尚书省左司,右丞统辖尚书省右司,故有此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