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案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所属开封、祥符两县置。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置。职掌仿礼部。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掌行宗室朝参,主奉祠事,陈乞入道为尼,及太庙五飨三献奏告等行事差官,宗室听请量试赠官,南班差药院等事务。南宋临安府亦置,掌礼乐、祭祀、学校、贡举等事。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所属开封、祥符两县置。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置。职掌仿礼部。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掌行宗室朝参,主奉祠事,陈乞入道为尼,及太庙五飨三献奏告等行事差官,宗室听请量试赠官,南班差药院等事务。南宋临安府亦置,掌礼乐、祭祀、学校、贡举等事。
官署名。清朝盛京兵部所属二司之一。康熙三十年 (1691) 设。掌边门稽察事务。凡因公事出入边门者,由守边官察单验放,随时呈报,由盛京将军衙门按季报部查核。此外,仓官、驿官、守边官等缺,亦由本司拣选题
官名。北宋前期,尚书令、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不任实职,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定谥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即“甲喇”。
官名。即左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威卫将军。
官名。北宋置,为南京(今河南商丘南)留监司长官,以知应天府兼任。掌宫钥及京城守卫、弹压、修葺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事皆总之。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见“南京留守府”。
奉宸苑所属机构。清置,掌供应宫廷食用之米,并征收三山(万寿山、玉泉山及香山)附近水田、旱地之赋,以为修缮苑囿之用。主官有值年员外郎一人,下设库掌一人,笔帖式三人。
监狱名。北魏于京师置廷尉、籍坊二狱。《魏书·孝文纪》记“太和四年(公元480年)四月乙卯,幸廷尉、籍坊二狱。”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属官,正一命。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炎帝”。
官名。汉代廷尉有此官,掌刑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后汉书·百官二·廷尉》:“正、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注:“掌平决诏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