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同府
官署名。西魏、北周府兵开府府所辖军团一级机构,亦称仪同三司府。置主管将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简称仪同将军,又设长史、司马、司录,皆六命;中郎、掾、属,皆四命;列曹参军,正三命;参军事。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后,遂为仪同大将军府简称。隋朝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左右领军、东宫领府兵率府下皆置,初称其为车骑府,置车骑将军,又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曹参军、法曹行参军等属; 炀帝大业三年(607)废。
官署名。西魏、北周府兵开府府所辖军团一级机构,亦称仪同三司府。置主管将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简称仪同将军,又设长史、司马、司录,皆六命;中郎、掾、属,皆四命;列曹参军,正三命;参军事。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后,遂为仪同大将军府简称。隋朝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左右领军、东宫领府兵率府下皆置,初称其为车骑府,置车骑将军,又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曹参军、法曹行参军等属; 炀帝大业三年(607)废。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卫生行政,原由民政厅掌管,多设有专科办理。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十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全国卫生行政系统大纲》,其第二条规定:“各省设卫生处,隶于民政厅
官名。南宋宁宗嘉泰元年(1201)始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鸿儒。官名。南宋嘉泰三年(公元1202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署名。南朝陈置,掌撰诏诰。《隋书·百官上》: “其有特发诏授官者,即宣付诏诰局,作诏章草奏闻。”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官制用语。唐、宋时期,吏部选官,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称为注拟。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百户征输之事。伊犁、喀刺沙尔、布古尔等地设七十六人,秩七品。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百户的征输及一切杂务。伊犁七十人,喀喇沙尔、库尔勒各四人,布古尔二人,俱七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织司长官,员一人,掌管全国纺织事务,并管理工匠。设小司织上士以佐其职,领弁工中士、织丝中士、织彩中士、织枲中士、织组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宋朝内侍省都知简称。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四月改侍卫马军为龙捷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官署名。明朝置,隶工部营缮清吏司,掌收贮薪苇等营造物料。明代工部营缮清吏司所属机构。掌储藏薪草、芦苇,登记其数量,以供修作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