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曹御史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令曹者称令曹御史,掌律令。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令曹者称令曹御史,掌律令。
官名。即导官丞。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五等,低于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二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二品,地位在开国县侯之下,开国县伯之上。
官场用语。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以言某官之罪,称合台。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地方官制变更,考核地方官吏,管理各省官立行政局所之废置、分合,各省官员选举任用之注册存案,地方衙门官员裁汰革除等事。置员外郎一人,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璧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①官署名。隋朝左、右卫所统左翊二开府府(骠骑府),置开府(骠骑将军)一员,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三员,领军坊、乡团,掌宫禁宿卫。②官名。隋朝左、右卫所统左翊二开府
官名,东汉置,为临时奉诏令办理或调查处理某事,事毕即罢。《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注引《吴录》曰:“(荆州刺史王叡)举兵欲讨(董)卓,素与武陵太守曹寅不相能,扬言当先杀寅。寅惧,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
即“淮西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即兵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侍郎为司戎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侍郎”条。
官名。亦称监察侍御史,简称御史、侍御。秦、汉有监御史、监郡御史,东晋、北朝有检校御史,皆掌出巡郡县,监察地方行政。隋初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置十二员,掌出使巡察州县,从八品上,隶御史台; 炀帝大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