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南面都督
官名。北魏末置。《北齐书·慕容俨传》: “孝昌(525—528)中,尔朱荣入洛,授俨京畿南面都督。”
官名。北魏末置。《北齐书·慕容俨传》: “孝昌(525—528)中,尔朱荣入洛,授俨京畿南面都督。”
武官名。辽置, 见“诸军详稳司”。
杂任职名。唐置于各府州,掌执刀随从,员额自十十至五人不等。
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典史、吏目、巡检等一些佐杂官员的称呼,含有一定轻蔑之意。
满文官名。清朝军机处满、汉军机章京中领班者之称呼。共四人,满、汉各二人。“达拉密”满语“为首”之意。参见“军机章京”。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官名。十六国前凉及北魏置。为将帅左右的亲信侍从,因行军多居营帐,故称。北魏初,诸王亦置。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仆寺。设丞。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即左、右翼马厂之长官。清太仆寺所辖马厂分为左、右两翼。左翼设于独石口外都石山之北,右翼设于山西大同边外丰镇厅境。康熙四十四年(1705),定左、右两翼马厂各设总管一人,正四品。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
明朝为总督、巡抚之代称。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称提督为军门,如总兵加提督衔的,也尊称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