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朝官

京朝官

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唐代的常参官,至宋称为朝官,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合称京朝官。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共分四十二阶,其顺序如下:一、太师;二、太尉;三、太傅;四、太保;五、太子太师;六、太子太傅;七、太子太保;八、太子少师;九、太子少傅;十、太子少保;十一、吏部尚书;十二、兵部尚书;十三、户部尚书;十四、刑部尚书;十五、礼部尚书;十六、工部尚书:十七、左、右丞;十八、吏、兵两部侍郎;十九、户、刑两部侍郎;二十、礼、工两部侍郎;二十一、中书舍人,太子宾客,给事中;二十二、秘书监,左右谏议大夫;二十三、光禄卿;二十四、卫尉卿;二十五、少府监;二十六、司农卿;二十七、太常少卿,光禄少卿,左右司郎中;二十八、卫尉,司农卿;二十九、前行郎中;三十、中行郎中;三十一、后行郎中;三十二、前行员外郎;三十三、中行员外郎,侍御史,起居郎,起居舍人;三十四、后行员外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三十五、太常博士,国子博士,监察御史,左右正言;三十六、殿中丞, 太常丞, 宗正丞, 秘书丞,著作郎;三十七;太子中允,赞善大夫, 太子中舍人, 太子洗马; 三十八、大理寺丞,著作佐郎;三十九、诸寺监丞,四十、大理评事;四十一、太常寺太祝,太常寺奉礼郎;四十二诸寺监主簿。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始另以阶官易本官阶之名,定京朝官阶官为二十五阶(其中通直郎以上称为朝官,宣德郎至承务郎统称京官),至大观二年(公元年)增置为三十阶。参见“历代官制表析”部分元丰改制后“京朝官阶官”。

猜你喜欢

  • 丛草吏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除草种稻开荒等。《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

  • 北平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

  • 百工监

    ① 官署名。隋朝行台省下置,有监一员、副监一员、丞四员。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下亦置,监一员、丞四员,掌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唐朝将作监下亦置,有监一员、副监 (或称少监) 一员、丞一员,掌采伐木材;

  • 御盏郎君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御盏局。见“著帐局”。

  • 法律顾问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设置,由临时大总统聘请,以承应临时大总统在法律方面的咨询。

  • 枢密副使

    官名。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改崇政院副使置,为枢密院副长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同知枢密院领其职。南宋复置,正二品。辽北、南枢密院皆置,位知枢密院事之下。金朝从二

  • 北院宣徽副使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知北院宣徽事下。

  • 武德使

    见“皇城司”。

  • 畿法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畿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州儒学教谕

    学官名。宋置,见“教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