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二十二仓
官仓名。元置,属户部,秩正五品。其中万斯北、万斯南、千斯、永平、永济、惟亿、既盈、大有、屡丰、积贮十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二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丰穰、广济、广衍、大积、既积、盈衍、相因、顺济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通济、广贮、丰润、丰实四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正八品。
官仓名。元置,属户部,秩正五品。其中万斯北、万斯南、千斯、永平、永济、惟亿、既盈、大有、屡丰、积贮十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二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丰穰、广济、广衍、大积、既积、盈衍、相因、顺济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二人,正八品。通济、广贮、丰润、丰实四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正七品;大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正八品。
官名。元朝置,为太府监次官,位在太府太监下,员五人,从四品。官名。金元太府监的佐官。金代秩从五品,员额一人,元代秩从四品,员额五人。参见“太府监”。
官署名。即户部度支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十四等,即最末一等。秩视武职正四品。以下即为闲散宗室。爵名。清朝宗室十二级封爵中最末一级。《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宗室封爵十有二:曰和硕亲王,曰多罗郡王,曰多罗贝勒,曰固山贝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官名。辽、金、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位招讨使之下,协掌司事。明朝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仅四川设一员,正六品。位次招讨使,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清初沿置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相当于总统府的军事厅,掌参议军事。职官设置不详。
见“少府监②”。
应征出仕。《尚书·虞书·舜典》: “舜三十征庸”。孔安国传:“言其始见试用。”
见“日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