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堂
明清对某些高级官员之称呼,言其为堂上之官。一般为三品或四品官。清朝凡通政使司,大理寺、太仆寺、太常寺、光禄寺、詹事府、鸿胪寺等卿寺衙门之堂官皆称京堂。亦尊为京卿。中叶以后遂成为一种虚衔,如三品京堂,四品京堂之类,或称三、四品卿。
清制,对某些高级官员称京堂,一般是三四品官员,如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国子监和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等长官,都称京堂。后来兼用于三、四品虚衔,如言三品京堂,四品京堂,或三品卿、四品卿、又尊称京卿。
明清对某些高级官员之称呼,言其为堂上之官。一般为三品或四品官。清朝凡通政使司,大理寺、太仆寺、太常寺、光禄寺、詹事府、鸿胪寺等卿寺衙门之堂官皆称京堂。亦尊为京卿。中叶以后遂成为一种虚衔,如三品京堂,四品京堂之类,或称三、四品卿。
清制,对某些高级官员称京堂,一般是三四品官员,如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国子监和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等长官,都称京堂。后来兼用于三、四品虚衔,如言三品京堂,四品京堂,或三品卿、四品卿、又尊称京卿。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
官名。简称职方司员外郎。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员外郎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
六种工官的合称。《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
官名。唐朝内侍省太子内坊局次官,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 置,二人,从七品下。
官名。同“准人”。西周置。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参见“准人”。
官名,属少府,掌囚徒罪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左司空”条。
即“札萨克喇嘛”。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依照月选之制补授官职之例。京官郎中以下,除题缺、调缺、拣选缺,考选缺外,皆依月选之法授官。外官道以下,除请旨缺、题缺、调缺、拣选缺、佐杂要缺外,亦皆依月选之法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
官名。西汉置,为杂号将军。三国魏、两晋定为四品。十六国前秦亦置。南朝宋时与建威、振威、扬威、广威将军并称为五威将军,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四品。杂号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