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因办理与外国交涉事务的需要,於各省省会设有“特派交涉员”,由外交部特派,承外交总长之命办理全省外交行政事务;各通商大埠,亦分设交涉员,称为“外交部某省某埠交涉员”。特派交涉员与各埠交涉员均受该省行政长官的监督。交涉员的官署称为交涉署,特派交涉员的交涉署分设四科,掌办总务、交涉、外政、通商各事,设科长四人以下,科员八人以下;交涉员的交涉署,最多分设三科,设科长三人以下,科员七人以下。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因办理与外国交涉事务的需要,於各省省会设有“特派交涉员”,由外交部特派,承外交总长之命办理全省外交行政事务;各通商大埠,亦分设交涉员,称为“外交部某省某埠交涉员”。特派交涉员与各埠交涉员均受该省行政长官的监督。交涉员的官署称为交涉署,特派交涉员的交涉署分设四科,掌办总务、交涉、外政、通商各事,设科长四人以下,科员八人以下;交涉员的交涉署,最多分设三科,设科长三人以下,科员七人以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一鄙行政事务的长官。《周礼·地官》:“鄙师,每鄙上士一人”,“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则掌其戒令。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媺恶而诛赏。岁终,则令其鄙之政而致事”
指郡府选拔骑士的考试。汉制,郡府于岁终讲武练兵,选取骑士。《后汉书·耿弇传》:“弇少好学,习父业,常见郡尉试骑士,建旗鼓,肄驰射,由是好将帅之事。”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头面库,以都监、同监为正副主官。下设本把七人。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 掌军法事务。
官名。明朝詹事府右春坊置。正五品,一人,与左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参见“左春坊大学士”。
州门下吏名。汉代司隶校尉和部刺史所属均有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晋代州刺史所属亦有门亭长,见《晋书·职官志》。南朝以下未见记载。参见“郡门亭长”。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典中士佐官, 正一命。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
见“军巡使”。官名。军巡之名起于五代,宋代于开封、应天、大名等府置左右军巡使,左右军巡判官副之。其员额开封各二人,余府各一人,分掌京城及陪都水火盗贼及刑狱审讯等事。
官名合称。北魏道武帝天兴元年 (399)置。分掌京城周围诸部,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官名,北魏置。拓跋珪定都平城后,部族南迁,住在平城及其周围,置八部大夫,每部一人。掌督部民,劝课农耕,改游牧为定居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