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使
官名。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正三品。宣统二年 (1910),直隶、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亦援例续置。
官名,清朝置,正三品,为交涉使司长官,掌主邦交。属官有佥事、科员、译官等。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正三品。宣统二年 (1910),直隶、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亦援例续置。
官名,清朝置,正三品,为交涉使司长官,掌主邦交。属官有佥事、科员、译官等。见《清史稿·职官六》。
① 官名。《周礼》六卿之一,为春官之长。掌祭祀、礼仪,参议国政。属官有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等。西魏末、北周仿 《周礼》建六官,复置为春官府长官,亦称“大宗伯卿”。正七命。参见“春
官名。即殿内侍御史。
武官名。商代重大战争多起于西土或北土,在上述地区,商王常派有“大吏”分区守卫,守卫西土的大吏称为西吏或西史,亦即驻防西土的大使。
官名,汉置,属光禄勋,掌持戟值班,宿卫宫殿门户。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
见“怯薛”。
学官名。元置,掌协助教授训导天文生。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漕运等事。始置于圣宗开泰三年(1014)。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909)置,掌京都巡警之事。北宋于开封府、河南府、应天府置,与左军巡使分掌争斗及推鞫之事,正八品。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元丰(998)置,属三司,掌勾销、整理文簿,以判征欠司官兼领。景德四年(1007)废。官署名。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置,属三司。掌勾销、整理文簿,以判理欠司官兼领。景德四年(公元
官名。西汉属少府,与东织令并主织作文绣郊庙之服,有丞。成帝河平元年(前28)改织室令。官名,为西织室的长官,掌织帝后用的文绣及祭祀用的礼服。有丞。参看“西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