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五校

五校

参见“五校尉”。


五校即五校尉。西汉时有八校尉,东汉省中垒校尉,只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入长水,虎贲并入射声。

五校指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五校尉,属北军,俸比二千石,各掌本营宿卫兵;东汉禁卫军北军五营也简称五校,秩比二千石,掌京师屯卫兵以备宿卫(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后汉书·窦融列传》:“发北军五校、黎阳(营)、雍营、缘边十二郡骑士,及羌胡兵出塞。”其后,魏、晋等沿置。

西汉工程兵(工徒)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其长官称令,副职称丞,分别承担个自专业项目的工程建筑任务。“景帝中元年更(将作少府)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七令丞……成帝阳朔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猜你喜欢

  • 宜都章京

    即“伊都章京”。

  • 劝学员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二至四人,分掌所内事务,并分任各区劝学事务。二年一任,任满后可连任。

  • 内厩丞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太仆卿,掌宫廷用马。

  • 道令

    官名,汉置,职如县令。凡县主蛮夷曰道,大者置令一人,俸千石;其次置长、俸四百石;小者也置长,俸三百石。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 加衔

    亦称“兼衔”。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凡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又总

  • 管理

    ① 宦官名。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司、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无定员。②清朝吏部铨选制度。指特派高级官员管低级衙门事宜,以示重视,如六部、理藩院以大学士管理部务、院务等。

  • 殿庭仪礼司左司副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副使为左、右司副,各一人,正八品,佐司正掌朝会典礼等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左、右司副等官并罢。

  • 地官府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与天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府合称六府。以大司徒卿为长官,设小司徒上大夫、地官府都上士佐其职,领民部中大夫、载师中大夫、师氏中大夫、司仓下大夫、司门下大夫

  • 巡洋舰队统领

    官名。清末巡洋舰队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一人,从二品,海军协都统充。掌督率该舰队。

  • 玉局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由玉匠局改置。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十五年,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琢磨玉器的匠人。其官有提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