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二十四长

二十四长

官名,西汉时匈奴置,为地方性长官,各有分地,自己置官属。《汉书·匈奴传》:“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之属。”

猜你喜欢

  • 司膳大夫

    官名。即膳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膳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膳部郎中为司膳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礼部尚书》,参看“膳部郎中”。

  • 大都尚饮局提点

    官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置,属光禄寺,秩从六品。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升从五品。掌酝造上用细酒。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

  • 县推司

    吏员名。宋置,佐助知县审理狱讼。

  •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

    官署名。元置,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而地位略低。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均隶云南行省: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

  • 警巡院使

    官名,金朝置。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七品,掌警巡之事;判官二员,正九品,掌检稽失,签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三》。

  • 赐紫

    官员服制。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三品者可赐服紫,佩绯鱼袋、紫金鱼袋,以示尊宠,谓赐紫。宋朝沿此制。唐制,官员阶官未至三品而任三品以上职务者,往往赐以三品以上的紫色官服及金鱼袋,称为赐紫。唐代宰相官衙中往往有

  • 刑名师爷

    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 国师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 (后9) 置,位上公,与太傅、太师、国将同为四辅。刘歆曾任此职。东汉初。彭宠自立为燕王,亦置。西夏、元朝为佛教僧侣官衔。西夏国师曾主持译经。元多授吐蕃高僧。其位低于帝师,高于司空

  • 安抚司同知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安抚使之下,协安抚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六品。有自己所辖之士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

  • 固山贝勒

    见“和硕贝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