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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军

北周府兵各军的合称。北周太祖宇文泰在西魏大统年间 (公元535年~551年)创立府兵制,以六柱国各统二开府将军,每一开府将军又各统二仪同将军。每一仪同将军所领各为一军,合为二十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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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发吏

    吏名。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书吏名。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负责发送文书、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参看《清会典事例·吏部·书吏经制额缺》。

  • 捕盗都尉

    官名。新莽置。地皇二年(后21)王莽因三捕“盗贼”群起,故置此官,以镇压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捕盗贼。《汉书·王莽传下》:“三辅盗贼麻起,乃置捕盗都尉官。”

  • 右尚署令

    官名。即“右尚令”。

  • 司巫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正一命。

  • 修纂

    官名。清末及北洋政府置,属修订法律馆,地位在总纂之下。

  • 上林苑监右监丞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七品。详见“上林苑监左监丞”条。

  • 南市令

    官名。南朝梁、陈置,与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隶太府卿。

  • 酒工

    宋朝殿中省尚醢局属吏。参见“尚酝局”。吏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酒人,掌制酒的政令及其方法。宋殿中省尚酝局旧有长行㪷子三十九人,后增十一人,改称酒工。

  • 吏部都

    “吏部都令史”简称。

  • 掌宪

    清朝都察院御史之别称。都御史的别称。见清梁章钜《称谓录十四·都御史古称》。参看“都御史”、“都察院”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