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九月内政部判定的《县政府办事通则》的规定,其办公处为秘书处,掌理机要,总核文件,承办职员进退,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
官名。汉武帝改东园主章令丞为木工令丞。详见“东园主章令丞”。
官场用语。南宋初年,原宋朝军人、百姓在边境或金国境内,心怀忠义,建立军功者,称为“忠义人”。
秦汉御史,外督州郡,称监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唐薛能《暇日寓怀寄朝中亲友》:“监生白发方监郡,遥耻青衣懒上楼。”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称为移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司次官,亦称掌朝上士,佐掌朝下大夫掌纠察朝仪及四方非法之事,并收藏臣民交纳的罚金及物品。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见“掌朝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函工中士、函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始置,以御史中丞兼任,掌检院、鼓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宋置,见“登闻检院”。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员八人,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