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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干

官名。北魏置。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后无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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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清纪郎

    官名。明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于詹事府左春坊置。一人,从八品。与左、右司直郎及右清纪郎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

  • 护乌桓司马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之属官,俸六百石,掌领兵马。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 掌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正一命。

  • 时务策

    论时政的对策。唐朝科举考试,明经科,先帖文,后口试问经义,再答时务策三道; 进士科,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

  • 直里监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钩盾令。秩四百石。直里,园名,在雒阳城西南角。官名,东汉置,俸四百石,掌直里园。直里园在洛阳城西南角。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钩盾令》。

  • 军需官

    (1)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需事务。军一级设总军需官,镇一级设正军需官,标一级设副军需官。(2)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需官,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海军军需事务。

  • 文辞秀逸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诏举,崔明允等二人及第。

  • 管勾北京留司御史台事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 刑法试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 右阐教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六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六品,依例升迁左阐教,缺出由左讲经升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