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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

①吏名。金朝始设,为国史院属吏。又称史馆从事。掌抄写、誊清案牍之事。充任者须经严格考试。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定制,女真书写要具备将契丹字译成女真字的能力,契丹书写要谙于契丹大小字,并具备把汉字书史译成契丹字的能力。元朝沿置,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六部、蒙古翰林院等衙门内均设,员额不等。②官名。明、清孔氏世袭之衍圣公所属职官。明制,额设一人,以流官充任。清制,正七品,与知印、掌书等官共掌文书印信,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或题补。


吏员名。金置,又称史馆从事,属国史院,掌抄写、誊清案牍之事。员额女真、汉人各五十人,须经考试录用。正隆元年(公元1156年)规定,女真书写须具有译契丹字成女真字的能力。元沿置书写,设于中书省及六部,枢密院与蒙古翰林院亦置,员额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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