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代太常的属官。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东汉时秩六百石。有丞及校长各一人。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灵宪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米、茶、盐、鞵、酱、傔粮等。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政事省官员,袭唐中书舍人之制,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及劳问有功将帅及大宾客,按察详决冤狱等事。政事省改称中书省后,改称中书舍人。
见“提举常平官”。官名。宋置,掌常平、义仓免役之政令;掌给卖钞引,通商阜财,巡察所部,禁止私贩,按劾不法等。见《宋史·职官七·提举茶盐司》。
官名。清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泛指右曹的高级官吏,如主簿、督邮、五官掾、功曹等主管内外事务的官吏。《汉书·朱博传》:“齐郡舒缓养名,博新视事,右曹掾史皆移病卧。”
杂任职名。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员额八人,掌东宫伞扇。伞与扇都是一种仪仗。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长官,总领诸房公事。后用枢密院吏递迁。神宗熙宁三年(1070)复用士人充任。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五品,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
见“牌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