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乡伯中大夫

乡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统掌各乡事务,下设小乡伯下大夫、小乡伯上士,小乡伯中士等佐其职,领诸乡大夫下大夫、州长上士等官属。寇遵考自小纳言、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迁此。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以下大夫为长官。宣帝即位后,复置。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乡、遂、稍、县、畿为《周礼》中规定的天子直辖行政区——王畿中的行政区划,各设官以管理之,掌辖区内的政教事务。北周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不分内服外服,但仍附会《周礼》之制,以王畿百里之内为乡,百里之外为遂,三百里为稍,四百里为县,千里为畿,置乡伯、左右遂伯、稍伯、县伯、畿伯诸中大夫,小乡伯、小遂伯、小稍伯、小县伯、小畿伯诸下大夫,为地官府所属,使各掌其辖境内的政令戒禁。但实际上北周地方官制仍按汉魏以来之制设州刺史、郡太守、县令,并不归他们所管。诸下大夫以下都有属官:小乡伯下大夫之下设小乡伯上士、中士,每乡下大夫,乡正上士、中士,州长上士、中士;小遂伯下大夫之下设小遂伯上士、中士,每遂下大夫,遂正上士、中士;小稍伯下大夫之下设小稍伯上士,中士,每稍下大夫,稍正上士、中士;小县伯下大夫之下设小县伯上士、中士,每县下大夫,县正上士、中士;小畿伯下大夫之下设小畿伯上士、中士,每畿下大夫、畿正上士、下士。这些属官均为中央政府的属官,佐夫大以处理政务,与京师及州郡县以下所设地方属官完全不同。北周乡伯中大夫正五命,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地官府》所引《隋翊师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内史、大纳言、扶风郡太守濩泽公墓志铭》:“公讳字遵考,授乡伯中大夫,转司成中大夫。”

猜你喜欢

  • 左勋卫

    ①北周宿卫官。《隋故仪同三司王府君墓志铭》:“公授左勋卫,俄迁帅都督。”②隋朝左、右卫所统领内府府兵之组织,置开府府 (骠骑府),领军坊、乡团,掌宿卫宫禁。东宫武官名。北周建德初置,属左司卫,掌东宫护

  • 导官狱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汉书·张汤传》记赵王上书告张汤所爱史谒居,“事下廷尉,谒居病死,事连其弟,弟系导官,汤亦治它囚导官,见谒居弟。”导官是春米工场,导官狱是拘系工场工人之处,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

  • 哈思户额尔机阿达飞拜察喇昂邦

    见“哈思呼额尔吉阿达费拜察喇按班”。

  • 州迎主簿

    南朝时州主簿名目之一。宋齐梁陈均置,如《梁书·良吏·庾荜传》记庾荜“弱冠为州迎主簿,举秀才。迎主簿是刺史始到任时辟除的主簿。北齐仿南朝之制,于州设光迎主簿,隋初改称光初主簿,后废。均见《隋书·百官志中

  • 催长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其下设有副催长、委署催长等。

  • 印务参领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之属官。又称“协理事务参领”、“印房参领”。雍正十三年(1735),省左、右司掌关防参领设。乾隆元年(1736),复定员额,满洲旗各二人,蒙古旗各一人,汉军旗各二人,共四十人。各

  • 休职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 遂法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遂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 承衣

    官名。隋炀帝时宫中的女官名,虽名“承衣”,并无职掌,只是趋侍左右而已。《隋书·后妃传序》说:“炀帝时,后妃嫔御,无釐妇职,唯端容丽饰,陪从醼游而已……又有承衣刀人,皆趋侍左右,并无员数,视六品以下。”

  • 武卫中郎将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掌统率亲军护卫。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改名“武卫将军”。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统亲军护卫。《三国志·魏书·许褚传》:“后数日(与马超)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