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乾隆(1736—1795)初取代军机处的一个政务机构。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高宗即位,裁“办理军机处”设。原办军机事务之大臣除任总理事务王大臣者,余均命回本任。乾隆二年(1737)十
明初户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属部。四川部兼领云南。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各理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六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六品。循例升补右善世,缺出由右阐教升补。
官名。金朝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宣徽院事下。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复置二人,正四品,位签宣徽院事下。官名。金置,为宣徽院副长官,品位在使及同知宣徽院事之下而在判官之上。与使等共掌朝会、燕享、殿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署官。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横海卫、鹰扬卫、兴武卫、江阴卫。永乐(1403—1424)迁都后改横海卫、江阴卫隶南京后军都督府,增留守后卫、大宁中卫、大宁前卫、会州卫、富峪卫、宽河卫、神武左卫
见“御仗五职”。
官库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二十年(公元1283年)隶卫尉,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隶尚乘寺,秩从五品。掌收支鞍辔等物。以提点四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库子。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关于国防物资的筹划与征购。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计划、生产、审核三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