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里雅苏台将军
官名。清代于壅正九年(公元1731年)置喀尔喀军营定边左副将军,驻乌里雅苏台,以后即简称乌里雅苏台将军。将军下设参赞大臣二人(其中一人由蒙古王公、台吉兼任),共掌喀尔喀四部(土谢图汗部、赛音诺颜部、车臣汗部及札萨克图汗部,又附额鲁特、辉特二部,共分八十六旗)及唐努乌梁海(分五旗并三佐领) 的军政。喀尔喀四部之兵统于乌里雅苏台将军,每部设副将军一人、参赞一人,管理本部事务。
官名。清代于壅正九年(公元1731年)置喀尔喀军营定边左副将军,驻乌里雅苏台,以后即简称乌里雅苏台将军。将军下设参赞大臣二人(其中一人由蒙古王公、台吉兼任),共掌喀尔喀四部(土谢图汗部、赛音诺颜部、车臣汗部及札萨克图汗部,又附额鲁特、辉特二部,共分八十六旗)及唐努乌梁海(分五旗并三佐领) 的军政。喀尔喀四部之兵统于乌里雅苏台将军,每部设副将军一人、参赞一人,管理本部事务。
监狱名。汉始置,《汉书·义纵传》载:“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余人。”同书《严延年传》载:“还为涿郡太守,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得其死罪。绣见延年新将,心内惧,即为两劾,欲先白其轻者
官名。清代驻防京畿的八旗兵,以宝坻、采育、东安、沧州四处为左翼,以保定、固安、雄县、良乡、霸州为右翼,设稽察九处务旗大臣以统领之。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升转官阶的一项特殊规定。即不循常法升转,而由朝廷特别指挥酬赏转官。
即“直隶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三公曹,“掌五时读时令,诸曹囚帐,断罪,赦日建金鸡等事。”以郎中二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掌查治在京官署事干钱谷之事。
官署名。金置,掌吏兵两部架阁,兼检校吏部行止。主官为管勾,正八品,以识女真、契丹、汉字人充任,如无,拟识女真、汉字人充任。副职有同管勾一员。
知府衙门内的综合性办事机构。清置,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具体办事,直接为知府服务。置典吏若干人承办六房事务。
官名。唐开元中置齐太公署,有令丞各一人,属太常寺。掌齐太公庙开闭、洒扫与春秋祭奠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