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撒宣慰司
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即太子翊卫,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唐高祖武德元年 (618)复名翊卫。
官名。北魏置。《魏书·源贺传》:“(源贺)从驾临江,为前锋大将。”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三月敕:“卫军神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宜改为左右羽林,置四十指挥,每十指挥立为一军,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兼分左右厢。”
见“铸钱监”。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侍君王沐浴。《韩非子·内储说下》: “僖侯浴,汤中有砾,僖侯曰: ‘尚浴免则有当代者乎? ’”官名。秦置,掌沐浴之事,属少府。汉以后不设。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稽查各分厅岗位线路,救护火灾,弹压暴动,保护中外大员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八人,巡警二十人。所属各分厅亦设巡查所,职掌略同。
官署名。即“稽勋清吏司”。
官名。即太府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太府少卿。
官署名。即门下省弘文馆。唐高祖武德四年(621)置,九年改名弘文馆;中宗神龙二年(706)复名修文馆,睿宗景云二年(711)改昭文馆,玄宗开元七年(719)又改弘文馆。参见“弘文馆”。官署名。见“弘文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四品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