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七月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水利法》规定:“水利区关涉两县、市以上者其水利事业得由省主管机关设置水利机关办理之。”在此法施行之前,各省均未设直属于省政
清代,庶吉士称大学士为阁师。
参见“屯田郎”。
三国时称吴国君主为东主。《三国志·吴书·周鲂传》:“鲂既目见靖事,且观东主一所非薄……东主顷者潛部分诸将,图欲北进。”
副职。《仪礼·聘礼》: “使次介假道。”《说苑·臣求》: “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
官名。北周置,为散官。正四命。散官名。北魏有虎贲将军、虎贲司马、虎贲郎将,北周置虎贲给事以为散官,秩正四命。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总领户、度、金、仓四部财赋。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四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封宣武将军,乾隆二十年(1755)改宣武大夫: 属八旗者从四品封中宪大夫。三十二年,统一为宣武大夫。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
①官名。北魏将作大匠属官。《魏书·屈垣传》:“迁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②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由将作寺改名,设将作大监(大匠、大令) 、将作少监(副监、少匠、少令)为长贰,丞为佐贰官,领
官名。明朝派出总镇一方的武臣,均为总兵官或副总兵,称镇守某处总兵官或副总兵。参见“总兵官”。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总镇一方者为镇守。”即一省或一个重要地区的主帅,一般由总兵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