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写作魁帅,对山贼匪盗叛逆者之首领的泛称。《三国志·魏书·赵俨传》:“诸奸结叛者八百余人,散在原野,惟取其造谋魁率治之,余一不问。”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部族军马及征战。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 见“北院详稳司”。
官署名。辽南面官。统天圣军,设都指挥使、副使、都监等职。
官名,属大司农,为令之副,佐令掌京师库藏。参看“都内”条。
官名。魏晋南北朝尚书都官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隋初定置为刑部(都官)都官司长官,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都官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都官郎
官制术语。清制,省级长官出缺,未及派员接替,即以次官暂代其职务,称护理。如总督、巡抚多由布政使护理。旧制,高一级的官员缺职,以低一级的官员守护印信,处理其事,称为护理。其职衔相当的,称为署理。见《六部
元新附军之一种。原为南宋招降蒙古、色目人所组成的军队。归附元朝后以其能通蒙汉语言,改编为通事军。
官名。东汉置。三国魏、两晋、南朝宋亦置,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皆八品(一说三国魏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陈拟九品、比秩四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
官名。梁少府卿所属机构有纸官,为造纸的作坊。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即总领之意。东汉以后或用作“录尚书事”的省称。“录”的意思是“总领”,如“录尚书事”,意即“总领尚书事。”“录”始于东汉,但仅限于“录尚书事”,未见“录”其他事。《后汉书·章帝纪》:“行太尉事节乡侯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