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简称祠祭司员外郎。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七年(1650)增设满洲员外郎。后增
辽朝官立学校。设于东京 (今辽宁辽阳),掌教授东京及附近州县生员等事。始置于道宗清宁元年 (1055)。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内府局,设令二人,丞二人。唐沿置,主中藏宝货出纳之数及宫中灯烛、汤沐、张设之事。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属吏有书令史、书吏、典史、掌固、典事。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当在今阿里与后藏交界处。
宋朝县尉俗称。
①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左、右拾遗各二员,分隶门下、中书两省,掌拱奉讽谏。从八品上,为士人清选。宋初多出领外任,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988),改正言。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
战国时期官吏告假还乡。《战国策·秦策一》:“商尹告归。”官吏请假回家。《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
官名。金置,见“书画局”。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改为福元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又作“寮友”、“寮人”。即同僚。《礼记。曲礼上》: 僚友称其弟(悌)也。”参见“同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