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央研究院评议会

中央研究院评议会

学术评议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成立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属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的组成人员分为会员与评议员。关于会员,凡中国专家在学术上有重大贡献,或主持科学研究有重大成绩,由评议员十人提议,经评议会评议员五分之四以上通过,得被选为评议会名誉会员;外国专家在学术上有重大贡献者,经过上述手续,得被选为评议会外国会员;关于评议员,依照《国立中央研究院评议会条例》的规定,第一届的评议会评议员由中央研究院院长与各国立大学校长组织选举会,投票选举三十人,呈请国民政府聘任。评议会既经组成,《条例》亦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十一月修正。依照新的《条例》,评议会的评议员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即由评议会自行选举下届评议会,员额不固定,每一学科评议员不得超过三人,无相当人选可暂缺。其职权为:一、决定本院研究学术的方针,二、促进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合作与互助;三、选举本院院长候补人;四、选举名誉会员;五、受国民政府的委托从事学术的研究;六、受考试院的委托,审查关于考试及任用人员的著作或发明。

猜你喜欢

  • 金沟闸提领

    官名。宋代于汴河、蔡河、广济河、金水河、御河均置闸,金代于高良河、白莲潭、漳河亦置闸,均见于《河渠志》,但其设官与否不得而知。元代则于会通河置有金沟闸提领,见《元史·河渠志一》。

  • 主管佑神观

    宫观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置,以转运副使资序人充任,仍奉朝请。

  • 提举阁事

    官名,又称“提举阁事大臣”,清朝文渊阁设此官,掌领阁事,以内务府大臣充任。见《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文渊阁》、《清文献通考·职官四·文渊阁》。

  • 判鸿胪寺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掌祭祀朝会前资官、致仕官、蕃客、进奉官等陪位,及丧葬卤簿、薨卒赙赠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鸿胪寺复以卿为长官,遂罢。

  • 承值所

    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原商部司务所的改设,掌收发文件、翻译电报,看管印信并稽核各项印文。

  • 州省事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齐与北魏设置。《金石萃编》一记《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有省事二人。南齐州、郡均置省事,见《南齐书·王敬则传》。北魏州省事见《金石萃编》三○所收东魏时建立的《敬史君碑》。参见“郡省事”

  • 女真军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不出戍其他地方。

  • 提调

    官名。①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又称“提调官”。明制,顺天、应天二府乡试用府尹,各省乡试以布政司官充任,会试则以京官用之。俱设一员。掌理试场帘外一切事务,封闭内外门户,凡送卷、供应物料、弥封、誉录等事

  • 告词

    官场用语。朝廷在告命上所题褒扬的文词。宋朝侍从官以上,用四六句文体。朝内各司官员官告亦命词。外任官员,惟京官通判以上有之。封赠官员父母,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专词,其余用通行之词。

  • 左神武大将军

    官名。唐置左右神武军,设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掌总领衙前射生兵。见《新唐书·百官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