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魏时行施,《魏书·陆定国传》记定国于延兴五年(公元475年)坐事免官爵为兵。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德木齐之下。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地各设若干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
武官名。汉置,为军候的副职。参见“军候”。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司员各二人,由十四司司员分日轮值,每月更换一次。掌监印信。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官名。秦汉时诸郡国出铁者,置铁官长及丞,晋卫尉属官有冶令及丞,掌工徒鼓铸。东晋改隶少府。西魏大统中于夏阳诸山置铁冶,令薛善为冶监,每月役八千人,营造军器。北齐置冶工中士,正二命;冶工下士,正一命。掌同
官名。明洪武八年 (1375) 因事务繁剧,于户部总科置。一人,协尚书掌科事。十三年罢。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北齐沿置,为长秋寺次官,位在卿下,员一人,以宦官充任。掌诸宫阁,并领中黄门、掖庭、奚官等署。四品。官名。北魏、北齐皆置,正三品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二年(1724)设,四人,十三年省。乾隆三年(1738)复置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佐官,员额二人,秩从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