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史
官名。西周置。掌司法案件备案。见《师旂鼎铭》。
官名。西周设置,《师旗鼎》说:“弘以告,中史书。”(《三代》四·三一·二)“中”指官府簿书,于省吾以为“中史谓记载簿书之史。”(《双剑誃吉金文选》)
官名。西周置。掌司法案件备案。见《师旂鼎铭》。
官名。西周设置,《师旗鼎》说:“弘以告,中史书。”(《三代》四·三一·二)“中”指官府簿书,于省吾以为“中史谓记载簿书之史。”(《双剑誃吉金文选》)
契丹本属游牧民族,其君主即位,自有一庐帐,名某某斡鲁朵,汉名某宫。在生时等于其亲军组织,死后仍然不废。自太祖至天祚帝,共置十二宫,即太祖弘义宫、太宗永兴宫、世宗积庆宫、应天皇太后长宁宫、穆宗延昌宫、景
官名。春秋战国时期为国君、卿大夫的侍从官员,掌接待引见宾客,朝会时担任警卫,亦奉命出使。《国语·齐语四》: “谒者以告,公遽见之。”《韩非子·说林下》: “靖郭君谓谒者曰: ‘毋为客通。’”秦、汉宫廷
官名。西晋置。统领殿中武士。见《晋书·嵇绍传》。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宁州太守爨龙颜碑阴》有此职,位次西曹、户曹、记室之下。北齐诸州亦置,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周朝置。诸侯国掌历法之官。《左传·桓公十七年》:“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御不失日 ,以授百官于朝。”杜预注:“日官平历以班诸侯,诸侯奉之不失天时以授百官。”杨伯峻注:“天子之日官定历以颁
任官制度。明清官员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可酌情升调,称“俸满”。清制,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并以俸满作为等待补缺的选班之一。
官署名。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简称左都威卫。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八月,由东宫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隶徽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253),复划归詹事院管辖。置司于大都隆福宫内。设卫
参见“都督”。
官名。北魏、北齐置。《魏书·范绍传》: “转右都水使者。”详见“都水使者”。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道人,颁发度牒。长官为道会。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会一人。参看《清文献通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