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书科中书舍人

中书科中书舍人

官名。明置,掌书写敕诰等。见《明史·职官三·中书科》,详“中书舍人”条。


官名。明代始置,属内阁。员额二十人,掌书写诰敕、制诰、银册、铁卷等事。凡草请诸翰林,宝请诸内府,左卷及勘籍,归诸古今通集库。凡大朝会,则侍班;东宫令节朝贺,则导驾侍班于文华殿;册封宗室,则充副使;南郊大祀,则随驾而供事。舍人秩从七品,以年资深者一人掌印。清代沿设中书科,专司缮写册文、诰敕等事。顺治初年设中书舍人十二人,以资俸深者掌理科事。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为满中书二人,汉中书四人。推资俸深者一人为掌印,一人为掌科。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增设管中书科事汉内阁学士一人。次年改管科事为稽察科事满、汉内阁学士各一人,均由内阁学士内选任。满中书缮写清字册文、诰、敕,汉中书缮写汉字册文、诰、敕。另设笔帖式十人,供事八人,协助办理各项事务。

猜你喜欢

  • 募员虎贲将

    官名。北魏置。统领募员虎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 抚标中军参将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巡抚和参将,凡是为巡抚统理营务的参将,称抚标中军参将。参看“参将”条。

  • 国务院法制局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法制局官制》规定,掌下列事项:一、拟订法律、命令案;二、对法律、命令提出制定、废止或改正的意见;三、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

  • 京市署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置,管理京师市易,设令二员,肆长四十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置京师、东都凡五市署,隶太府寺。

  • 财政部会计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属财政部。北洋政府沿设,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其职掌为:一、总预算、决算;二、特别会计的预算、决算;三、主计簿的登记和各计算书的检查;四、编制岁入、支出

  • 水衡都尉丞

    官名。属水衡都尉,员五人,秩六百石, 助水衡都尉掌上林苑。 东汉时水衡都尉仅立秋䝙刘之日暂置,事讫乃罢之。官名,汉置,共五人,掌佐水衡都尉主上林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水衡都尉

  • 租曹从事

    州分职吏名。东魏武定元年(公元543年)《禅师慧训慧刚等造像记》有此职(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卷中第五五四页),掌租赋之事。北齐司州沿置,其下置租曹掾、史以佐之;外州不置租曹从事,以租曹掾

  • 南京兵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统领驻守南京各路兵马。兴宗重熙四年(1035),改为南京都元帅府。

  • 科布多参赞大臣

    官名。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六年 (1761) 设,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军务、财赋、刑罚等项事务。下设办事大

  • 典客舍人

    官名。北魏置,属典客监。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中。后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