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官
泛指中书诸官,掌图书秘记章奏等事。《汉书·石显传》:“(石显)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宣帝时任中书官……恭死,显代为中书令。”
泛指中书诸官,掌图书秘记章奏等事。《汉书·石显传》:“(石显)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宣帝时任中书官……恭死,显代为中书令。”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曹局文书吏为比德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圆明园之主管官。掌圆明园岁修工程、陈设器皿及属官迁除奖罚诸事。雍正元年(1723)设,无定员,由皇帝特简。
官名。秦置,属詹事。汉因之,为祠祀令副贰,掌皇后宫祠祀。成帝鸿嘉三年(前18)詹事省,遂并属大长秋。官名,汉置,为祠祀令之副,佐令掌中诸小祠祀。见《后汉书·百官志二、三》。详“祠祀令”条。
州学教职。唐制于州学置助教,佐经学博士教授经学,秩未入流。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即全国最高公安行政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工巡总局设。掌全国警政,直辖京师司法、内务、治安事宜。辖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及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外城巡警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为后校令副职。成帝阳朔三年(前22)省。官名,西汉置,为后校令之副,属将作大匠,佐后校令掌所属工徒修建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成帝阳朔三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蒙古语,意为“琴师”,掌宫廷奏乐等务。
官名,汉置,为长安县四尉之一,掌郊区西部和北部的治安。《汉旧仪下》:“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官名。王莽居摄元年(后6)始置,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官名,西汉末年王莽居摄元年置,掌听政事,记录言行。《汉书·王莽传上》:“居摄元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
官名。宋置,见“太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