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书侍郎

中书侍郎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年设中书省,在长官中书监、令以下有通事郎,后增设中书郎,亦称中书侍郎,五品。晋朝沿置,员四人,五品。魏、西晋时中书监、令承受、宣布皇帝旨意,由侍郎草拟成诏令,呈皇帝批准后颁下。职任机要,地位不高,但颇清贵,多用文学之士,亦为宗室起家(入仕) 之阶梯。东晋中书纳奏、拟诏出令之职转归他省,监、令成为闲职,而以侍郎一员值班西省,分任诏令之起草。一度改称中书通事郎。十六国多有设立,其中北凉、前秦权任颇重,掌管机密。南朝拟诏出令之职仍归中书省,但事权悉由中书舍人执掌,侍郎职闲官清,成为诸王起家官,如缺监、令,或亦主持中书省务。宋五品,梁九班,陈四品,均设四员。梁以功高者一人主省事,成为中书省实际长官。北魏、北齐略同,俱设四员。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四品上。北齐从四品,兼管伎乐。隋朝置四员,正四品,随省改称内史侍郎、内书侍郎。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复称中书侍郎,置二员,为中书省次官,参议朝政,传宣皇帝旨意,审复中书舍人所拟诏敕,处理本省日常公务。亦常加“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职衔,列位宰相,入政事堂 (中书门下) 议政。正四品。代宗大历二年(767)升正三品。中唐以后中书令常阙,且不轻易授人,中书省事务实由其主持。唐高宗、武则天、玄宗时先后随省改名西台侍郎、凤阁侍郎、紫微侍郎等,寻皆复旧。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多用为宰相阶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为职事官,正二品,以尚书右仆射兼任,代行中书令之职,另置一员为中书省次官,参议朝政,管理省务,传宣诏令,位居执政。南宋罢。辽朝置为南面朝官,任此职者,常加同平章事等衔为宰相。西夏亦置。


官名,三国魏始置,属中书省,掌协助起草发布诏令。晋沿置,为中书监、令之副,助监令掌尚书奏事。其后,宋、齐、梁、陈、北魏、北齐皆置。隋称内史侍郎。唐代中书侍郎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皆参与,“临轩册命,为使,则持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其后各代,或置或不置。见《晋书·职官志·中书侍郎》、《宋书·百官下·中书令》、《南齐书·百官志》、《魏书·官氏志》、《隋书·百官上、中、下》、《新唐书·百官二·中书省》、《宋史·职官一·中书省》。

猜你喜欢

  • 议处

    官制用语。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清制,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其情节轻微者,则称“察议”。清制,管理有过失,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吏部官员有过失

  • 横行正使

    见“横班”。宋初武臣本官阶。见“横行”。

  • 落致仕

    见“致仕”。官员任用方式之一。落指失落,如言落某职,即指削去其职事。而落致仕则又成为起用休致者的同义语。参见“起复”。

  • 北院夷离堇

    官名。辽朝五院部长官。太宗会同元年 (938) ,改称“北院大王”。官名,辽朝置,初名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改称“大王”。《辽史·百官志一》:“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北院大王,初名迭

  • 文官长

    官名。民国置,为文官处长官。详“文官处”条。官名。国民政府文官处的主官,见“国民政府文官处”。

  • 巡江吏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地方机构港务班的洋员,即水上警察。见“海事部”。

  • 历科

    明钦天监分科之一。清代改称“时宪科”,参见该条。

  • 符玺御史

    官名,汉置,属御史大夫,掌皇帝符玺,由侍御史担任。《汉书·周昌传》:“赵尧为符节御史。”官名。汉制,侍御史之掌符玺者称符玺御史,秩六百石。赵尧曾任此职,见《汉书·周昌传》。

  • 击胡都尉

    官名。西域焉耆等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代西域危须国、焉耆国等置此官,掌抵御抗击匈奴等胡军。见《汉书·西域传·危须国、焉耆国》。

  • 寺库

    官署名。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储藏祭器、果品及工程银两。设七品满洲司库一人,九品满洲库使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