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掾
官名合称,即丞和掾。丞指郡丞,为郡的副长官,佐郡守治郡;掾指诸曹长官,各掌其曹事。《汉书·韩延寿传》:“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岁余,不肯出行县,丞掾数白: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治迹。”
官名合称,即丞和掾。丞指郡丞,为郡的副长官,佐郡守治郡;掾指诸曹长官,各掌其曹事。《汉书·韩延寿传》:“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岁余,不肯出行县,丞掾数白: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治迹。”
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之一。本名左右武候府,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所领府兵称佽飞卫士。设官与左右翊卫同,惟增设察非掾二人,专司纠弹之事。参见“左右翊卫”。
见“保正”。
官署名。金朝为管理交钞、盐引的机构,属户部。宣宗贞祐二年 (1214),分设于上京、西京、北京和东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间、平阳、太原、京兆、平凉、广宁等府,瑞、蔚、平、清、通、顺、蓟等州。贞
满语官名。汉名为给使什长。清初,满洲八旗每旗内设他库尔使(给使应役之人)十名,内设壮尼大一员。正六品。掌管一旗承差人役事宜。例由他库尔使补授。此外,蒙古、汉军旗中亦设。
汉朝郡县向上级汇报的报告书,又称“计簿”。《后汉书·百官五·县》:“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上计,向所属郡国汇报。汇报的内容是:即汇报书的内容,户口的增減,开荒亩数,钱谷收入,盗贼多少等。
杂任职名。唐置于太子仆寺,员额十一人。其职任参见“进马”。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六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循序升补左善世,缺出由右阐教升补。
见“都史”。
官署名。隋置,见“宫闱局”。
知州与通判合称。郡守及其副职。倅:副,副职。《宋史·选举志二》:“嘉熙元年,罢诸牒试,应郎官以上,监司守倅之门客及姑姨同宗主子弟与游士之不便于归乡就试者,并混同试于轻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