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官制》的规定,市政管理局直属东省特别行政区域行政长官,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秘书二人,分三科办事,各设科长一人,科员三至五人,技士与翻译各若干人。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官制》的规定,市政管理局直属东省特别行政区域行政长官,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秘书二人,分三科办事,各设科长一人,科员三至五人,技士与翻译各若干人。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书·匡衡传》记丞相府有集曹掾,主管郡国上计。郡府集曹亦当主管各县上计;此外,《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集曹供纳输。”故集曹还有运输谷物以实仓廪的职任。《隶释》五《巴郡太守张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监军处理文书事务。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其职掌如下:一、各机关岁入岁出概算书、决算书及总概算书、总决算书的编造;二、研究增进各机关财务上的效力及减少不经济的支出;三、关于各机关办理岁计、会计、统
官署名。宋朝置,隶太府寺,掌收购药材,以供修合汤药出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外史下大夫属官,员二人,掌缀国录,下设著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置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缀国录。见《通典·职官
官名。东汉末州牧属官,见《隶释》一一《巴郡太守樊敏碑》。
官名。西晋水衡都尉置主簿一人。隋文帝仁寿元年(601) ,改立都水监,炀帝大业(605—618)中,置一人。唐朝沿置,从八品下,负责掌印、勾检稽失,纠举运漕 渔捕有违失者。北宋初不置,仁宗嘉祐三年(1
官署名。即尚书省礼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官署名。明代内官有司礼监,简称司礼,负责宫廷礼节、内外章奏等。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官署名。宋朝置,隶翰林院,掌以医药侍奉皇帝,治疗疾病。以翰林医官使、副使主管院事,下设直局、奉御、医丞、医学、祗候等。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名翰林医官局。南宋沿置,以入内内侍省官一人主管。
见“巡视京通各仓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