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兵马指挥司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东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俱汉员。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东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俱汉员。
官名。梁、隋、唐、宋王府皆置谘议参军,掌谘谋众事。见《隋书·百官上、下》、《新唐书·百官四下·王府官》,《宋史·职官二·亲王府》。
即洛阳县尉之一。详“孝廉左尉”条。
官名。即左神策军护军中尉。
官名。北宋初,编修敕令例由翰林学士等儒臣掌之。仁宗天圣五年(1027)以后,改差宰臣提举,选侍从官晓法令者为详定官,另置删定官,无常员。官名。宋置,掌编修敕、令、格、式。自熙宁初,编修《三司令式》,命
宋朝都城行政区划厢的长官。神宗熙宁三年(1070),以京朝官曾任通判、知县者四人为勾当左右厢公事,分治京城四厢。凡民间斗讼、贼盗情节较轻者,即可决遣。并置勾当左右厢公事所,民间称为都厢,以京朝官一人主
官名。简称广西司员外郎。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门下省、尚书省各置,后中书省亦改主事房置。掌文书收发之事。宋代三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均置,主受遣文书。中书省的开拆房,元丰时本名主事
即“荫补”。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名。博士之长。秦已有之,入汉沿置,东汉改为博士祭酒,秩六百石。官名,为博士之长,掌博士教授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古时重武,有主射督课、取其领事之义,故名仆射。中兴后改称祭酒。西汉不仅博士有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