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咸平路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之地方机构,为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 (1189) 六月,置于东京咸平路。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章宗承安三年 (1198) 与上京等路提刑司并为一提刑使。
官署名。金朝之地方机构,为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 (1189) 六月,置于东京咸平路。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章宗承安三年 (1198) 与上京等路提刑司并为一提刑使。
参见“骑兵参军”。
宋朝干当公事别称。参见“干当公事”。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及酒齐、币帛、蜡烛、礼料。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池泽禁令。《淮南子·时顺训》: “令滂人入材苇。”高诱注: “滂人,掌池泽之官也”。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黍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朝掌管抽征商税的机构。隶属于南京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以掌抽分征商之事。
官名。隋置,掌保卫外国使者。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训方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晋朝置。位在抚军大将军上,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开府者位从公,进为一品。不常置。武官名。晋代设置,为优礼大臣的虚号,开府者为位从公,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位在备身正都督下,佐其协领备身五职,负责宫禁侍卫。从五品上。东宫亦设,称“太子备身副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