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管佐领
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属世袭之佐领。凡由原立佐领之人带来人丁编立与因功所得户口编立之佐领,或由兄弟一同带来人丁编立与族人合编之佐领,以及初编或分编佐领时即令承管积有五世以上者,均为世管佐领。其佐领员缺,例由原立佐领人或承管佐领人之子孙,按照房族之亲疏及管过之次数,分别拟正、拟陪与列名,请旨补授,世袭罔替。
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属世袭之佐领。凡由原立佐领之人带来人丁编立与因功所得户口编立之佐领,或由兄弟一同带来人丁编立与族人合编之佐领,以及初编或分编佐领时即令承管积有五世以上者,均为世管佐领。其佐领员缺,例由原立佐领人或承管佐领人之子孙,按照房族之亲疏及管过之次数,分别拟正、拟陪与列名,请旨补授,世袭罔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侨务局的长官。见“侨务局”。
弹劾官吏的奏疏。也称弹章。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即“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
官名。唐朔禁军左神威军统兵长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二人,正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掌管出纳文书等事,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类似后代的“办公室主任”,为从六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经历》、参看《明文·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
军事编制。明景泰元年(1450)选原京军三大营(五军营、神机营、三千营)精锐改置,每营设都督一,号头官一,都指挥二,把总十,领队一百,管队二百,于三大营都督中推一人充总兵官,监以内臣,兵部尚书或都御史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
官名。唐朝光禄寺掌醢署置,十员,流外五品,掌酱醋醯醢。流外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醢人,“掌四豆之实,以供王祭享之用。”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主醢十人,秩流外五品,即《周礼》醢人之职。
官府文书名。宋朝,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重大号令时用之,由翰林学士起草。又皇帝手诏亦称御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