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备用处管理大臣
官名。清置,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见“上虞备用处”。
官名。清置,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见“上虞备用处”。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冬扈氏农正,趣民盖藏。”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宋朝乡役名。又称甲首、催头。神宗熙宁七年(1074 )置,由保丁轮流充任,代户长催税。元丰八年(1085)罢。哲宗绍圣元年(1094)复置。(1)宋乡役名。又称“甲首”、“催头”。熙宁六年(公元107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武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主五郎中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吏部司封司长官,掌封爵、命妇、朝会及赐予等事。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改主爵郎中,玄宗开元元年(713)再改司封郎中。北宋前期不领司封
官名,汉置,为蚕官令之副,佐蚕官令掌蚕事祭礼。详“蚕官”条。
官名合称。唐朝指御史台之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李绰《尚书故实》: “台仪自大夫以下,至监察,通谓之五院御史。”官名。唐代御史台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
①唐、宋官职名。唐朝于东都洛阳分设略同于京师之官府,于此任官者称“分司”。除分司御史有监察之责外,其他分司官员均属闲散之职。宋朝沿唐制,于西、南、北三京设。多用以安置老疾不任吏事者或责降官员。自哲宗元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官名。唐朝太子内坊局置六员,流外四品,掌东宫门户禁令,帅内阍人、内给使以供其事。
战国时期官吏告假还乡。《战国策·秦策一》:“商尹告归。”官吏请假回家。《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