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军佐
官名。春秋晋置。上军将之副职。晋国军制分上、中、下军,皆设将、佐。
官名。春秋晋置。上军将之副职。晋国军制分上、中、下军,皆设将、佐。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警巡院。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名。北齐置,属“司农寺”,参见该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益州牧刘璋置。掌参议军事。官名,东汉建安初益州牧刘璋置,掌参议军事。《三国志·蜀书·法正传》:“正与同郡孟达俱入蜀依刘璋,久之为新都令,后召署军议校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纸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十六国前赵刘曜授仇池氐杨难敌为侍中、上大将军武都王,兼领此职。见《晋书·刘曜载记》。
官名,西汉置,代理少府职事,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供天子私用,详“少府”条。《汉书·萧望之传》:“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国守相,以望之为平原太守。望之雅意在本朝,远为郡守,内不自得,乃上疏……书闻
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
官职制度。北魏时将官品令中未列的一些官职,如直阁、直后、直斋、武官队主、队副等比附官品令中有品级的官职,以确定其待遇,称为比视官,但犯法不得以官当刑。孝明帝熙平、神龟(516—520) 年间,胡太后从
官名。见“匠师中大夫”。
官名合称。唐太宗贞观十九年 (645)伐高丽,京城置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 东都(洛阳) 亦置;玄宗开元元年 (713) 改京兆、河南府长史为尹,通判府务,十一年 (723)太原府置尹,以尹为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