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内省司
辽朝官署名。南面京官。置内省使、副使等职,掌上京内宫事务。
辽朝官署名。南面京官。置内省使、副使等职,掌上京内宫事务。
官名。别称协统,清末新陆军一协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协一人,从二品,由协都统充,简放。掌统辖全协。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尚书”条。
官名。北魏置。统兵、驻广州,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
官员考察制度。明朝定以考核武官与文官考察同。凡五年一考,由兵部武选清吏司掌之。清制,对武职的考察称为军政。每五年举行一次,以四格叙其功劳,以八法定其处分。军政四格,八旗指操守、才能、骑射、年力;绿营指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制作陶瓦器皿。《礼记·丧大记》: “陶人出重鬲”。孔颖达疏:“陶人作瓦器之官也。”《周礼·冬官 ·考工记》: “陶人为甗。”
军营官署名。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于京营五军、神机二营分置。各设管掖官,称坐营,以勋臣充任,掌管左、右两掖军马,平日驻训,战时从征。
官名。北魏置。属散官,无具体职掌。《魏书·屈遵传》: “(拓跋焘)乃赦(南部大夫屈)拔,免为散大夫。”一说即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所载之散员大夫。
官名,汉置,为郡国上计书佐的简称,汉朝郡国置“上计吏”,掌到京城送计簿、汇报郡况,佐上计吏到京城向三公汇报情况的称上计书佐,是临时性的。其后,魏晋南朝因之,隋以后无。参看“上计吏”条。
官署名。即将作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将作监。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将作监为缮工监,将作监大匠、少匠改为缮工大监、少监,咸享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地方行政区划名。古代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的土地置县。其后,逐渐推广到内地。王畿内都邑为县,诸侯境内之地亦置。新兼并得边远地置郡,郡虽大于县,地位却低于县。战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