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低于北院林牙。官名。宋制于奏状意有未尽,摘要别书于后,称为贴黄。辽于北枢密院置知北院贴黄,掌奏状贴黄之事。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收发在京衙门之书,编号记档,分司办理,或兼管监印等项事宜。通设满、汉司官各一人,由各司、署、处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七品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文书名。① 即“青册”。② 明细之账册。如清朝各州县所管之仓库皆造四柱清册,记录旧管、新收、现存、开支等项目,以便查核。
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先后任太史令,皆称太史公。其由来说法不一,或以为尊称,或以为官名。关于太史公有两种说法:一说太史公是官名,位在丞相上;一说太史公不是官名,是司马迁对其父谈的尊称,太史公即太史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门司长官,掌边境关门,京都城门及皇宫宫门的启闭,并发放过所 (通行凭证) 。下设小司门上士以佐其职,领掌节中士、宫门中士、城门中士、司关中士等官属
官名。即右藏令。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勋司”。
官名。北魏置,为典命中大夫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九年 (495),李元凯曾任之,参预制订礼仪。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为春官府典命司长官,掌内外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